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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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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,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。拟定学校本、专科招生就业政策和管理规章制度,经学校批准后予以执行。

2.负责与省教育厅和各省、市、自治区等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,落实有关工作部署与安排,积极争取有利的招生、就业政策。

3.负责学校招生计划申报、分省分专业计划编制、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确定、招生宣传咨询、招生阅档录取、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。

4.会同人文学院做好音乐学专业招生校考组织工作,配合教务处做好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。

5.做好招生宣传工作问卷调查,开展年度招生生源质量分析研究,形成调查和分析报告。

6.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、就业咨询、就业服务、就业帮扶、就业培训、就业推荐、就业市场与就业创业基地建设等工作。负责筹备、组织各类校园招聘会和网络招聘活动,为用人单位进校招聘、宣讲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。

7.开展年度毕业生就业意向、就业质量、用人单位满意度等调查,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和毕业生就业市场调查、研究,分析和掌握就业形势、市场动态,撰写调查报告,为学校专业发展建设提供依据,努力探索招生、就业、培养联动育人机制。

8.加强对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检查、督促和指导,推进落实就业工作“一把手”工程,充分发挥学院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主体作用。积极开展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和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。

9.负责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。做好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准备、会中纪录和会后纪要撰写工作。

10.负责本处干部职工思想政治、师德师风、党风廉政教育,把“以学生为中心,服务好学院,服务好社会”的工作理念落到实处,全面改进工作作风,提升管理服务水平。

11.负责本处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工作,努力创建和谐平安校园。

12.负责招生就业信息网、招生手机网站、云就业平台等媒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。

13.开展招生就业工作的理论研究和项目课题申报。

14.负责本处干部职工业务培训,加强与兄弟院校的交流与学习。

15.负责指导大学生就业与职业发展协会开展活动。

16.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招生科工作职责

招生科应认真学习宣传、贯彻执行国家普通高考招生政策和规定,坚持“以学生为中心,服务好学院,服务好社会”的工作理念,围绕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招生原则和“落实招生计划,优化专业设置,提高生源质量”的工作目标,做到“科学编制招生计划,满足社会发展需求;广泛宣传招生政策,不断吸引优质生源;严格执行招生规定,维护考生合法权益。”具体职责如下:

一、编制年度招生计划

1.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实际,拟定学校本、专科年度招生计划,并起草申请报告。

2.参考往年各省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状况,拟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。

3.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,向招生省份确定招生批次,核定招生来源计划,报送各专业收费标准和招生章程等相关材料。

4.建立与招生所涉各省、市、自治区的有效沟通与联系。

二、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

1.遵照国家和各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,起草学校《招生章程》。

2.起草招生宣传工作方案,负责收集各种相关资料。

3.接待考生及家长的来电、来函、来访。

4.与媒体建立良好的关系,充分发挥学校师生的积极作用,广泛宣传学校的办学优势与特色,推广招生政策与信息。

5.组织安排人员赴各省市有关中学进行宣传、咨询,参加各省、市组织的大型招生咨询活动,做好生源基地建设工作。

6.加强招生信息网、招生手机网站等媒体平台的建设,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招生宣传中的积极作用。

三、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

1.会同人文学院起草音乐学专业的《招生章程》,明确招生计划、考点设定、考试内容与方式。

2.负责与考点所在单位及时沟通联系,加强考点建设与管理,妥善安排好考试的时间。

3.协助人文学院做好音乐学专业招生宣传、咨询工作。

4.会同人文学院组织好音乐学专业学校考试,严格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。

四、切实做好阅档录取工作

1.认真学习领会、贯彻执行招生政策,遵守招生规章制度,严守招生纪律,依法招生录取。

2.妥善准备招生工作所需相关材料,如录取审批表、阅档情况汇报表、录取通知书、入学须知等。

3.拟定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,并严格执行。审查学生电子档案和体检表,对不合格者及时提出处理建议。按照录取原则,做好考生录取、退档、志愿征集工作。做好专业分配与调剂工作,形成预录取结果,经审批后再上传至各省有关部门。

4.根据模拟投档情况,按规定提出预留计划使用方案。

5.在招生工作有关媒体和平台上及时发布招生信息,做到招生信息“十公开”。

6.按录取新生名册,制作、打印寄发录取通知书。

7.负责新生数据的录入、统计、上报,及时将相关数据提供给教务处、学工处、计财处等职能部门。

8.收集和核准新生录取名册,做好各省网络录取费用结算。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,将招生过程中的资料整理归档,做好新生录取数据(下载后刻盘)保管工作,并按规定及时移交学校档案馆。

9.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,协助教务处做好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。

五、其他

1.负责科室成员思想政治、师德师风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,不断改进工作作风,增强服务能力,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。

2.指导好各学院科学确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。

3.配合学校教务处做好专升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

4.组织招生工作的业务培训及与兄弟院校开展经验交流。关注高考综合改革,加强新时期高校招生工作研究。

5.根据招生计划、录取情况和实际报到情况,做好招生工作的总结报告和生源质量分析报告。积极探索,不断总结经验教训,改进招生工作。

6.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准备,会中记录,会后起草会议纪要等工作。

7.配合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处理好考生和家长的投诉。

8.完成学校领导、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。

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

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应认真组织学习宣传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的方针政策,坚持“以学生为中心,服务好学院,服务好社会”的工作理念,围绕“完善就业市场,促进充分就业,提升就业质量”的工作目标,做到“加强就业创业指导,正确引导学生转变观念;提供精准帮扶培训,努力增强就业能力;积极开辟就业市场,不断拓宽学生就业创业渠道。”努力实现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。具体职责如下:

一、强化就业工作管理

1.依据国家的就业方针、政策,起草学校本、专科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、管理办法和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与方案。

2.协助指导各学院充分发挥就业主体作用,推进落实就业工作“一把手”工程。

3.完成好毕业生资源信息数据的统计上报,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、就业协议书的发放与审核、就业协议书的签订与管理。

4.定期组织就业工作推进会,通报各学院就业工作进展情况,审核各学院毕业生就业数据,及时发布《毕业生就业状况半月报》。

5.按规定完成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与报批,做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审核、发放和毕业生派遣及档案邮寄等工作。

6.加强就业经费分配与管理,为各院部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创造条件,提供便利。

7.加强少数民族、残疾、双困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管理,健全以上特殊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台帐,做到“精准分类,精准施策,精准管理”。

8.拟定年度学校毕业生就业评估工作方案,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和就业工作先进集体、个人评比表彰工作。

9.按规定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资料与档案管理工作。

二、完善就业市场建设

1.每年开展一次毕业生就业意向、毕业生年度就业质量、用人单位满意度等调查工作,每四年开展一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、回访调查工作,开展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调查研究,分析和掌握就业形势、市场动态,撰写调查报告。

2.加强对外宣传,密切与各地、各区域、各行业人事(人社)部门、人才机构、用人单位沟通和联系,努力搜集和及时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,建立用人单位信息库,不断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。

3.编印学校介绍和毕业生资源信息等宣传材料,通过多种媒介,展示学校的特色亮点和毕业生的风采素质,努力推介毕业生就业。

4.通过合作共建等方式,围绕社会就业市场和网络云就业市场两个方面,做好学生就业创业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,加强校地、校企等合作,积极培育基础就业市场和重点就业市场。

5.筹备、组织各类校园招聘会和网络招聘活动,为用人单位进校招聘、宣讲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。

6.积极探索新形势下,用人单位人才需求和毕业生求职意愿精准匹配研究,充分利用互联网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精准服务。

三、做好就业指导帮扶

1.根据就业形势和国家政策,开展全程式学生就业指导教育,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求职专题教育等活动。

2.会同创新创业学院面向全校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。

3.做好日常性的毕业生就业创业个体咨询工作,经常开展毕业生就业政策、就业流程、求职技巧等公开咨询指导工作。

4.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,做好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工作。

5.切实做好学校“双困”毕业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认定、上报及就业求职补贴的发放。

6.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导航讲座,及毕业生经验交流会、模拟招聘大赛、职业生涯规划大赛、就业杯辩论赛等就业指导讲座、赛事活动,丰富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形式。

7.定期组织开展三支一扶、大学生村官计划、特岗教师等国家、地方基层项目和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政策解读、宣传动员、组织报名工作。

8.处理离校毕业生的就业后续问题,加强对未就业毕业生的跟踪监测,对学生做到“离校不离心,服务不断线”。

四、加强就业网站建设

1.加强学校就业信息网站、云就业平台和就业工作有关微信群的建设、维护和管理,切实做好“互联网+就业”工作。

2.做好《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和监测系统》中的学校一级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管理,负责该系统学院二级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工作,充分发挥该系统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推进作用。做好教育部《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》的信息管理、数据上传工作。

3.加强网站合作,实现就业信息共享,努力拓展网络云就业市场。

4.加强信息监控和管理,保障毕业生就业信息安全。

5.起草和发布学校就业工作新闻稿件

五、其它

1.协助处领导指导大学生就业与职业发展协会开展活动。

2.负责科室成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等工作,不断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。

3.起草年度就业工作总结和报告。

4.负责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就业工作推进会会前准备,会中记录,会后起草会议纪要等工作。

5.开展就业工作的理论研究和项目课题申报。

6.认真做好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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