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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校招生宣传专员的通知
日期:2023年04月04日    浏览次数:

关于推荐校招生宣传专员的通知

 

各有关学院:

   根据学校2023年第二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,落实《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宣传方案》具体要求,现需各学院在教师中选拔推荐校招生宣传专员,组建学校招生宣传队伍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推荐人数

招生专业为4个以及以上的学院,推荐2名招生宣传专员;低于4个的报送1名招生宣传专员。

二、基本条件

1. 热爱学校,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,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,身体健康,具有吃苦耐劳精神;

2.校级教师招生宣传专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(副处职务)或博士学位;

3.熟悉和了解学校整体情况和有关招生政策,以及各学院、学科和专业的最新发展和动态,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宣传培训且培训合格;

4.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。

5. 服从招生就业处的统一安排,认真完成各项招生宣传任务,协调好与本职工作的关系;

6. 按时参加招生就业处组织的政策及业务培训。

三、确定人选办法

1. 学院统一填写《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师招生宣传专员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1),于410日前发送至邮箱jxzyyzs@163.com;纸质版盖学院公章交至商城318室,联系人:李清,电话:87118988 

2. 经学校审核确定最终招生宣传专员名单,原则上3年内稳定不变。

四、工作时间和方式

招生咨询时间为高考结束后至高考报名前,具体时间以招就处安排为准。

 

 

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3331

 

 

附件1

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宣传专员报名登记表

学院

姓名

性别

籍贯

职务

(职称)

专业

手机号

 

 

 

    市 县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 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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