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发〔2014〕35号)总体部署和《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》(浙政发〔2014〕37号)、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》(浙政发〔2017〕45号)等有关规定精神,现公布我校2019年拟在浙江省招生的各专业(类)选考科目范围。
学院 | 专业 | 选考科目 |
临床医学院 | 中医学 | 物理、化学、生物 |
中西医临床医学 | 物理、化学、生物 |
药学院 | 食品质量与安全 | 物理、化学、生物 |
制药工程 | 物理、化学、生物 |
中药学 | 物理、化学、生物 |
药学 | 物理、化学、生物 |
灸学院 | 针灸推拿学 | 生物、物理、化学 |
经济与管理学院 | 保险学 | 无科目限制 |
公共事业管理 | 无科目限制 |
健康服务与管理 | 无科目限制 |
市场营销 | 化学、思想政治、生物 |
计算机学院 |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| 物理、生物、技术 |
生物医学工程 | 物理、生物、技术 |
医学影像技术 | 物理、生物、技术 |
护理学院 | 护理学 | 生物、化学、思想政治 |
生命科学学院 | 生物工程 | 化学、生物、物理 |
人文学院 | 应用心理学 | 无科目限制 |
音乐学 | 无科目限制 |
招生就业处
2017年12月19日